經調查核實,評標專家歐信蘭(證書編號:51012585)、曹彥龍(證書編號:510129037)、陳致全(證書編號:510166177)、馮敬華(證書編號:510154614)、付濤(證書編號:510122464)、覃痕(證書編號:511811047)、蔣亞菲(證書編號:510193370)、黃貴霞(證書編號:51016319)、黃錚(證書編號:510183847)、李彩霞(證書編號:510135506)、劉秀(證書編號:510126645)、羅鋒(證書編號:510133282)、彭立永(證書編號:510190926)、潘強(證書編號:51014829)、任政(證書編號:510122513)、王志榮(證書編號:510111136)、薛凡(證書編號:510123933)、肖林萍(證書編號:510138017)、謝常均(證書編號:514912149)、楊宗榮(證書編號:51159484)、嚴旭(證書編號:510134269)、曾魯慶(證書編號:510133901)、鄭佐洪(證書編號:510122905)在確認參加評標后,存在無故遲到30分鐘以上的行為,屬于《四川省評標專家和綜合評標專家?guī)旃芾磙k法》中“評標專家負面行為積分標準”第一款“確認參加評標后,未及時請假,無正當理由遲到30分鐘以上”的負面行為。
依據《四川省評標專家和綜合評標專家?guī)旃芾磙k法》第二十八條的規(guī)定,決定對評標專家歐信蘭遲到兩次的負面行為記2分,其他評標專家遲到一次的負面行為記1分。
現將處理情況予以通報,希望各評標專家引以為戒,切實增強法紀意識、責任意識,公正廉潔履職盡責,嚴格依法依紀開展評標工作,共同維護招標投標市場公平秩序。
四川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