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市普通國省干線公路智能運行網(wǎng)及智慧客運樞紐項目 (項目名
稱)設備采購 不停車稱重檢測點(窄條) 標段補遺書01號
各潛在投標人:
現(xiàn)對本項目招標文件作如下變更:
第五章 供貨要求 三、需求一覽表(一)不停車稱重檢測(窄條)1動態(tài)高速稱重系統(tǒng)1.1窄條應變式稱重傳感器刪除第“▲22、稱重傳感器具備可打磨層(提供國家認可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第五章 供貨要求 三、需求一覽表(一)不停車稱重檢測(窄條)1動態(tài)高速稱重系統(tǒng)1.3稱重顯示控制器“▲21.具有對稱重數(shù)據(jù)進行處理,并將檢測數(shù)據(jù)實時傳輸給高速檢測計算機功能;(須提供《計量器具型式批準證書》并加蓋投標人公章);”更正為:“▲21.具有對稱重數(shù)據(jù)進行處理功能;(須提供《計量器具型式批準證書》或者提供國家認可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3.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條款號 | 評分因素(偏差率) | 分值 | 評分標準 | |
2.2.4 (2)
| 技術評分標準
| 技術指標及配置
| 10
| 投標人所投產(chǎn)品的技術性能指標及配置完全滿足招標文件第五章“供貨需求”要求的得滿分 10 分;每有一項標“▲”項(共 5項)有負偏離的扣 2 分,扣完為止。 注:技術要求證明材料按照招標文件中“供貨需求”中的要求提供,有要求的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無要求的響應即可。 |
變更為:
條款號 | 評分因素(偏差率) | 分值 | 評分標準 | |
2.2.4 (2)
| 技術評分標準
| 技術指標及配置
| 10
| 投標人所投產(chǎn)品的技術性能指標及配置完全滿足招標文件第五章“供貨需求”要求的得滿分 10 分;每有一項標“▲”項(共 4項)有負偏離的扣 2.5分,扣完為止。 注:技術要求證明材料按照招標文件中“供貨需求”中的要求提供,有要求的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無要求的響應即可。 |
4.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投標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招標文件下載截止時間均變更為:“2025 年 11 月 10 日 09 時 30 分”。
5.其他內(nèi)容不變。
招標人:廣元市公路建設服務中心
招標代理機構:中錦軍賢工程咨詢集團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3 日